建港方略(政制篇)


現行基本法規定,特區政府實行以行政長官為首的三權分立制度,類似美國的總統制;將來實行鳥籠普選(如有),還需要蕭規曹隨嗎?

香港解放十一年來,特府管治狀況,朱鎔基一句說話可以概括:「議而不決,決而不行。」有人認為,特首沒有普選認受性,令政策推行缺乏民意基礎,但主要死因是-總統制;特府政策受阻,為難特府的往往是需要向選民交代的愛國陣營,而不是反對派議員,將這堆所謂盟友納入為執政機器一部份,方為解決辦法。

因此筆者認為,香港需要改行內閣制!

行政與立法機構有聯繫的內閣制,政府首腦由議會最大黨/執政聯盟領袖出任,政府政策在立法機構有得到支持的保障,政府效率亦得以提高;雖然以歐洲經驗,內閣制容易產生多黨政治,執政聯盟經常倒台,但以香港國情,擁有雄厚財力的中方收買不到一兩個面目模糊的反對派嗎?

香港政壇經常慨嘆缺乏人才從政,可是,沒有執政機會,會有企業家、專業精英從政嗎?只有幾件愛國奴才在密室裹角逐特首寶座,這是必然的;在內閣制下,即使是注定勢孤力弱的丐幫,亦有可能受到拉攏組織聯合內閣,謀得一官半位,對有志的社會菁英來說,這才有放下原有事業接受選舉洗禮的吸引力。當初有份為基本法編寫香港政制的愛國精英們,今天大部份依然只有為主人搖旗納喊的份,可有後悔當天自封執政之門?

絕大部份實行內閣制的民主國家,經驗都是成功的;實行總統制的,絕大部份都是亞非拉第三世界國家,成功的,就只有始創人美國。香港人是時候想一想,除了爭取民主普選,是否也需要「Change」?

2 Comments:

亨利 said...

攪內閣制...1)会唔会好多局長要下崗 2) 想唔駛 "奶嘢"..老西都做環境局..

岩里政男 said...

叫班局長落深水步拉票搶位囉

內閣成員由民選議員擔任,民主成份比總統制更高,而且有民意基礎(有選民撐),唔會好似周一獲咁俾人屌得咁甘....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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